铅板制最初的提出是在1964年的联合国大会第一届贸发会议上。当时,77个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给予更优惠的关税待遇,以解决二战后新独立国家的负债累累、经济脆弱、贸易逆差巨大和关税贸易壁垒等一系列问题。1968年联合国第二届贸发会议通过了一份有关普惠制的决议。1970年10月份,由于发达国家不愿执行统一的普惠制,又制定了有利于自己的给惠方案,每个方案有效期为10年。1971年欧共体率先实施了普惠制方案。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,目前已得到英国、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日本、挪威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、加拿大、波兰等22个国家实行的普惠制待遇。
综上所述,我国铅板企业要特别关注三个要点:第一,尽管近几年中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,但是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的性质没有变,仍充分享受普惠制应给予的关税优惠的一切权利和待遇。第二,普惠制是发展中国家努力争取来的优惠待遇与权利,不是发达国家甘心情愿赐予的,必须主动申请才能享有普惠制。第三,中国加入WTO享有最惠国待遇并不影响中国企业申请普惠制待遇。